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是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团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强化团的先进性教育的重要载体。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全院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团委决定于2013年3月28日-5月4日进行2012—2013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系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要以学习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切实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校园、迎接本科教学评估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实施步骤
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共一个月。
(一)第一阶段(4月2日—4月9日) 学习教育阶段
各支部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开展灵活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学习和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团十六大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教育,使广大团员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的意识;模范遵守国法、校规的纪律意识;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创新的成才意识。学习活动采用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学习《团章》、回顾历史,了解时政,切实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纪律观念和先锋模范意识,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第二阶段 (4月10日—4月15日)个人总结、申报格次、民主评议
团员个人应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一年来的理论学习、开展或参加团组织活动及履行团员义务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根据总结情况做出自我评定,确定申报格次。各团支部召开全体会议,对每个团员进行民主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确定格次,并将结果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审定后上报团委。各级团组织在评议中要正确掌握“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的界限,要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教育评议工作要注重质量,防止走过场。要在活动中强化团员意识,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共青团的先进性。
(三)第三阶段(4月16日—4月19日) 总结申报阶段
民主评议结束后,各班团支部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报至系团委。
三、工作要求
1、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是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活力的有效手段,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系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系党总支的领导支持,严肃认真地把握好评议的每个环节,确保评议的教育效果。
2、团员教育评议要结合团员个人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对参加民主教育评议态度认真、参加校内外各项文体活动积极、成绩突出的同学要树立典范,团委将予以表彰,以此来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3、团员教育评议的格次分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其中“优秀”分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两个类别,比例分别是系团员总数的1%、10%。
4、请各班团支部在4月15日之前将团员评议总结材料和优秀团员名单(电子版和纸质)上报系团总支。
数学与统计系团总支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