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以上自评表空表见附件2中深色背景部分)
二、《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安康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大学生自己的组织,在学校团委、学院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为学院和学校的发展建设做贡献。
第三条:任务
一、充分发挥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准确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传达到学生中去,使其理解并变为自觉的行动;同时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将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思想情况以及对学院和学校的建议、意见及对准确地反应给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的学校整体利益和广大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二、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促进两个素质工程建设。
第二章 机构设置
院学生会的权利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是“主席团”,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体育部、文艺部、治保部职能部门,下级组织是各部门干事。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会议章程
(一)学生会每次召开例会由治保部负责考核出勤情况。
(二)每次例会以总结,安排工作为主要内容,讲求效率。
(三)召开例会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得迟到与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为无故缺席一次。
(四)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
(五)例会无故缺席两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二、工作章程
(一)干事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5.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二)干事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3.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4.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5.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6.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章 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安康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章程即日起开始实施。
三、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数统学院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汪敏豪 |
预备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19级 |
20 |
否 |
2 |
张思源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19级 |
29 |
是 |
3 |
李家鑫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109 |
是 |
4 |
李毅康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45 |
否 |
5 |
董帅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7 |
否 |
6 |
王菁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53 |
否 |
7 |
胡弘昊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106 |
是 |
8 |
李元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70 |
是 |
9 |
宋瑶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24 |
否 |
10 |
朱登辉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98 |
是 |
11 |
王思怡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26 |
否 |
12 |
田闯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49 |
否 |
13 |
陈佩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级 |
21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数统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竞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违纪现象,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必须是我院在读学生,在学生会各部担任负责人以上职务含负责人半年以上;学生当中特别优秀的需提出申请,经院团总支、党总支批复后才能生效;
3、学习成绩较好,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50%;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明确,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主持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群众威信高,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
6、热爱学生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热忱,能真正体现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干部的总体形象;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该条件的同学:中国共产党党员; 曾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8、曾参与策划及组织我校重大活动,工作能力突出,表现积极。
(二)竞选人由以下方式产生
1、个人自愿申请并上交申请书。
2、由竞选筹备委员会及其执行小组通过资格审查最终确定竞选人名单。
(三)竞选人享有以下权利
1、知悉竞选进程和竞选方法的权利。
2、在选举过程中,竞选人可以向竞选筹备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放弃自己的被选举权。
3、对于其他竞选人的不正当竞选行为,竞选人有检举的权利。
4、在竞选人受到检举和调查的情况下,有进行申辩的权利。
(四)竞选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竞选人应当自觉遵守本竞选实施方案的规定。
2、竞选人应当接受全体同学和竞选筹备委员会的监督。
3、竞选人应当文明竞选,禁止任何方式的恶性竞争行为。任何违规及其不正当的选举活动一经查实,由竞选筹备委员会取消竞选资格。
(五)选举代表人
选举代表人由选举筹备委员会、执行小组成员以及各班同学代表组成,共计30-40人。
(六)选举代表人享有以下权利
1、每位选举代表人都享有公平的一票打分权利。
2、选举代表人享有对竞选人的监督权,检举权,对竞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予以检举。
(七)选举代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选举代表人应当遵守本竞选实施方案的规定。
2、选举代表人应以诚实、公正、积极的态度参与学生会主席竞选的活动,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3、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前,不可有散布未经确认的消息、终止选举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行为,否则以违规论处。
4、对于违规选举代表人,情况查实后,经竞选筹备委员会批准,将暂停或撤销其选举权。
5、选举代表人如果在选举当天未能到现场进行投票,视其为自动放弃选举权。
(八)竞选办法
1、通过海报、展板公示《安康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学生分会主席团竞选实施方案》。
2、竞选人须填写一份职位申请书并上交数学与统计学院团总支。
3、竞选分公开竞选答辩和组织研究确定两个程序。
(九)公开竞选答辩程序
公开竞选答辩将在2203教室举行。答辩分两部分竞选人现场演讲;竞选人现场回答提出的问题。选举代表人对选举人的现场反应能力,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后现场打分。按100分计算,比例分别是班级学生代表占40,主席团占40,学院领导和老师占20。根据现场得分情况,由高到低选出前3名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并经学院竞选筹备委员会确认公布。
(十) 组织研究确定程序
根据主席候选人选举结果,结合学生会今后工作需要,由学院团总支召开会议,研究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提交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主席团成员。
(十一) 附则
本次竞选实施方案自2020年10月试行,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分会所有。
六、数统学院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5日
地点:2203教室
代表数量:40人
主要议程:1.审议并通过数学与统计学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2.投票选举安康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
宣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nY64-aA9k_d7Oroan-rtw
七、数统学院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到会人数无法达到应到会人数,应调整开会时间。
三、学生或者代表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学院团总支同意,并经会议通过,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3.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学生,虽不能参加学生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四、选举的程序是:
1.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的有效人数);
2.产生监票人和计票人;
3.宣布应选代表名额和候选人基本情况;
4.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5.进行投票。
6.计票(首先清点收回的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然后计票);
7.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8.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代表名单。
五、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学生中提名或推选,经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由参会人员推选,也可由会议主持人指定,经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六、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的学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者不能再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者名单。
九、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投票,补足所缺名额。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佩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