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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0-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中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在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有179人,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17级77人,数学与应用数学19级专升本28人,统计学17级74人人。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选题(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1月7日)

1.拟选论文题目: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0月15日,由系室安排教师出题,教师提供拟选论文题目,供学生选题。

2.确定指导老师: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7日,学生选择论文题目,学生也可自拟题目,—人一题。各班学习委员负责统计并交学院办公室,学院根据学生选题情况,确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3.确定论文题目:2020年11月7日前,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沟通交流,学生与指导老师商定论文题目,由系主任进行审核。学生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更。指导教师说明论文写作必须遵守的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查找论文资料和写作大致方向。此后学生开始查找资料,为论文写作进行准备。

二、论文开题(2020年1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

4.任务书:2020年12月15日前,指导教师填写《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数统学院)》(附件2),下达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任务。

5.开题报告:2020年1月15日前,学生填写《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数统学院)》(附件3),指导教师签署具体意见,系主任审核。学生与指导老师商定论文提纲。

三、论文写作(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

6.论文初稿: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学生开始论文写作,3月16日前学生将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之后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

7.中期检查:2021年4月11日前,指导教师负责中期进展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8.毕业论文定稿:2021年4月3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学生自己进行毕业论文检测,学生完成后将论文检测报告,毕业论文一式四份和电子稿交指导教师、同时指导教师将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电子稿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学院按学校要求抽进行毕业论文检测。

四、论文答辩(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1日)

9.毕业论文评阅:2021年5月10日前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最后审核和评定,给出论文的意见成绩和详细评语。评阅教师给出论文的评阅成绩和详细评阅意见。

10.毕业论文答辩:2021年5月11至2021年5月23日,由学院统一组织论文答辩,签署评定意见和成绩。

11.第二次论文答辩:2021年5月28至2021年6月11日,在第一次毕业答辩中存在问题不能顺利通过答辩的学生,重新修改后上交到指导教师审查,再送系上复审,进行第二次论文答辩。

五、论文资料归档(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3日)

12.2021年6月23日前,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成绩汇总,各系撰写总结报告,整理相关文档。

六、相关注意事项

13.请各位指导教师和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使用最新模板,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

14.请相关人员务必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15.学生选题一般为一人一题,保持较高的更新率,避免与往届学生选题重复。

16.应尽量结合教师科研、创新创业项目、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进行拟题,与生产实际、社会现实、经济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紧密相关,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题目应占50%以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10月5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附件2: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数统学院)

3.附件3: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数统学院)

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