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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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论文答辩要求及程序

发布日期:2009-04-15    作者:sxx     来源:     点击:

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是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毕业生全面回顾、总结、鉴定自己学习成绩的重要机会。为规范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成立答辩领导小组

2009年数学系答辩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赵临龙教授担任)、副组长1人(王昭海研究生担任),成员14人(见以下名单)。

本次答辩共分五组:

A组:赵临龙(组长),李善明、郭芳

B组:王昭海(组长),黄兆霞、郑高民

C组:汪义瑞(组长),吴苏朋、杨高翔

D组:杠贵春(组长),刘铁、邵春芳

E组:魏春强(组长),石卫国、胡纪华、李林霞

(注:每组最后一人兼秘书记录)

答辩学生分组:

A组:张静、苏杰、王亮、于敏飞、李美美、王伟、邓凌文

B组:侯文涛、邹敏兰、鲁芳、胡蓉、陈杰、王江维

C组:武慧、蔡亚花、王瑜、王苏芳、张改娟、周丹、李斌

D组:张欢、侯芬、刘宗敏、鱼翔、吴琳、丁治强、邸明涛

E组:江海刚、李善枫、秦沛峰、宋娜、曹端、桌超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09年4月20日――4月24日

答辩地点:临时通知

三、答辩要求及程序

1.答辩学生要求思路清晰,态度应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文雅得体。

2.参与答辩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答辩论文汇报,并就拟提出的问题记录下来(不要写在学生提交的文稿上),根据答辩要求进行提问。

3.答辩小组老师原则上不得对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进行提问,实行回避原则。

4.答辩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5.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⑴秘书宣布答辩小组名单;

⑵答辩组长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⑶答辩者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⑷答辩者回答必须回答的问题及答辩小组老师提问;

⑸答辩小组暂时离开答辩现场,举行会议对论文进行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在此基础上给出答辩者最终成绩。

6.答辩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自我介绍

答辩人应该精练明了地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班级、主要的研究方向及课题名称。

⑵简述概况

答辩者应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作简要报告:一是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二是研究问题的关键所在;三是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新意;四是对策的主要论据和结论。简述概况应该使人们对自己所写论文有一个简要而全面的印象和了解。

⑶简明自评

答辩者应该用简明的语言对文章作自我评价:研究的题目有何价值?认识有什么提高?有何心得?有何不足等。关键要突出文章的创新点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现实意义。

汇报时间一般为10―20分钟,答辩者要很好的把握时间,把问题讲述圆满。讲述既不能过于冗长,累赘无绪,也不能过于短促,词不达意。超过规定时间者将适当扣分。

6.答辩者回答问题:

⑴答辩者回答答辩小组老师的现场提问,提问一般限于文章所涉及的学术范围之内,问题为2―5个。

⑵答辩者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

⑶论文答辩未通过或论文答辩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除有严重的抄袭现象者外,答辩一周后,并重新申请进行二次答辩。有严重的抄袭现象者,取消二次答辩资格。

四、答辩成绩评定

论文总成绩综合指导老师成绩、评阅老师成绩和答辩小组成绩:综合成绩=指导老师成绩×40% +评阅老师成绩×20%+答辩小组成绩×40%。综合成绩分数换算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优秀:100≥X≥90;良好:90>X≥80;中等:80>X≥70;及格:70>X≥60;不及格:X<60 ),按等级来填写。对论文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有严重的抄袭现象或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者,一律评为不及格。

优秀论文数各组按不超过10%指标提名,由系论文答辩领导指导小组进行综合审定,然后再从中评出不超过全年级优秀论文数18%的优秀论文。

安康学院数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