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学期14周,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选题到本班学习委员处申报指导教师,学习委员汇总,于14周五前交到系办公室。
2、本学期15周,系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为学生确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3、本学期第16—19周,学生填写《安康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撰写论文提纲,导师审定,指导老师填好《安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于下学期第一周周末前交系办。
4.按时完成。学生因个人原因耽误论文写作而不能及时提交论文,将不得参加当年答辩。
5.指导到位。导师应与被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尽指导与督促均之责。
6、放寒假前,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写出毕业论文初稿提纲。
7、寒假期间,学生写作论文初稿。
安康学院数学系
201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