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学期15周,学生到本班学习委员处申报指导教师,学习委员汇总,于16周三前交到系办公室。
2、本学期16周,系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为学生确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3、本学期第16—19周,学生选题(也可以由导师指定),学生填写《安康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撰写论文提纲,经导师审定,指导老师填好《安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于下学期第一周周末前交系办。
4.按时完成。学生因个人原因耽误论文写作而不能及时提交论文,将不得参加当年答辩。
5.指导到位。导师应与被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尽指导与督促均之责。
6、放寒假前,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写出毕业论文初稿。
7、寒假期间,学生写作论文初稿。
安康学院数统系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