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统系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从2013年12月1日至3月5日为毕业生论文初稿撰写阶段。
1、要求学生毕业论文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有关规范执行;
2、要求学生毕业论文初稿必须达到8000字左右;
3、学生毕业论文初稿于3月5日前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于10天之内提出修改意见,3月15日前返还学生,为毕业论文进行新一轮指导做准备。
数学与统计系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