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15:00—18:00
2.考场安排:
校区
| 教室
| 监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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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校区
| 1510
| 汪义瑞、齐丽英、宋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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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校区
| 1516
| 郭芳、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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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校区
| 1203
| 师帅、张 利、张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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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校区
| 1204
| 刘琼、王昭海、石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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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场纪律:
2015年陕西省第十届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考场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考号顺序隔位就座,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可带必要的文具,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器材、电子辞典等物 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统一由监考人员管理。所有书籍、笔记等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如在考试中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现使用上述电器者,按违反纪律甚至作弊处理。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许使用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生的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严禁 考生自带纸张。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答题时必须写清题号。
五、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试题分发错误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处 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有关的问题。
六、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场内不得说话、吸烟,不得抄袭,不得 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借计算器,不得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
主办:教务处
承办:数学与统计系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