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考试是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其作用除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考查之外,还可以让老师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总体情况,为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措施的调整、教学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全面的客观的依据。因此,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过程和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和可信性,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维护教学秩序的需要。而且,同学们通过考试,对自己的学习情况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促使自己巩固所学知识、技能,从学习结果的反馈中,及时获得矫正信息,调整自己今后的学习。因此每一个学生都应在考试中体现诚信的良好品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为人处世最重要的品质,更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诚实守信是一种道义,是一种准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声誉,这些已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已成为评价个人品质的重要标准。诚实守信,已被人们广泛地实践到修身立业之中,“一诺千金”、“一言九鼎”,正是人们讲究诚信的高度概括和真实体现。俗话说:“人无信则不立”,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也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可见“有信”是做人的根本。同学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诚信做人、诚信做事才能无愧于这个伟大的时代。为此,现向数学与统计学院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树立社会个人诚信形象:明理诚信,严守公民道德;实事求是,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做一个有知识、有道德、守法律的公民。
2、树立家庭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提倡俭朴生活,合理消费;自己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言行一致,勇于负责。
3、树立学校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学校、团结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严格遵守《安康学院学生手册》,在学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考风和行为各个方面做到不说谎、不造假、不作弊;不隐瞒自己和他人的错误,有错就改;说实话,做实事,言必信,行必果;不贪便宜,明辨是非;为人诚实,讲信用,重信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做一个对同学有帮助、对集体有益、对学校有贡献的人。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让我们树立起“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诚信观念,培养诚信意识,珍视诚信价值,推动诚信教育!
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在期末考试中获得成功,为自己的诚信赢得满分!
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