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从2021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为毕业生论文(设计)第二稿修改阶段,要求学生在论文(设计)修稿过程中,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范严格执行。
1. 指导教师做到及时认真辅导,严格要求。防止出现疏于管理、松于辅导而造成的问题。对文题不符,论文结构不完整,抄袭、编造事实和数据,观点不明确,论据失当,论证逻辑混乱,论证不成立,犯科学性、常识性错误等问题,必须要求学生及时予以修正。
2.学生在修改论文时,一定要根据指导教师意见进行全面修改,并按期完成。
3.毕业论文稿(排版稿)须达到篇幅要求:必须不少于6000字;摘要一般不少于300字;引用参考文献原则上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文献原则上不少于2篇(对于缺少外文研究文献的研究论文,可不引用外文文献),近三年文献原则上不少于3篇。
4.论文格式按学校要求进行编排,正式论文递交时,要有论文封面(学院统一提供样式,见数统学院网页)。
5.论文修改稿(第二稿),必须于2021年4月10日前交指导老师,进行新一轮指导,为论文印制做充分准备。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