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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第三稿)要求

发布日期:2021-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2021年4月30日前为毕业生论文第三稿修改打印阶段,要求学生在论文修改打印过程中,规范严格执行《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发〔2019〕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教字〔2018〕17 号)、《安康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技术规范(修订)》(教字〔2013〕66 号)和《数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1.论文第三稿打印时,一定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全面修改,并严格按学校毕业论文规范要求进行打印;

2.提交的第三稿打印稿,为毕业答辩论文稿。第一页为学校统一要求的“封面”;再后为“整个论文”;

3.交的第三稿打印稿,为一式4份,必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交指导老师,进行答辩前的准备。

1)学生将修订好的论文电子版交指导老师:一份是论文全稿(用于留存),一份要求电子稿为word格式,去掉封面、目录、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非正文部分,文稿命名统一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一份是学生已自行检测过的检测报告电子版交指导老师;

2) 指导教师将所指导的毕业论文电子版打包发给数统学院教学秘书。文件名为指导论文+指导老师姓名(里面包括三个文件:论文全稿+指导老师姓名;检测论文+指导老师姓名;检测报告);

3)按学校要求将按学生人数的60%抽检,综述类毕业论文100%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毕业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4.初稿与第二稿一并交指导老师,档案袋里资料包含:(1)任务书;(2)开题报告;(3)中期检查表;(4)答辩申请(5)论文终稿;档案袋封面也按此顺序写,答辩完成后交数学与统计学院存档。

5. 注意事项:要严格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34 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 号令)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 号)等文件要求,各位指导教师要坚决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杜绝学生买卖代写毕业论文(设计)、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打折扣。同时要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质量,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下降。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4月19日

 

附件: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