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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6-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中核心的实践教学环节,须在指导教师(指导小组)全程具体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我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共177人,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2023级136人,统计学2023级41人。为规范毕业论文全流程管理,保障论文质量,现将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选题阶段(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0日)

1.拟定论文题目(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

由数学系、统计系安排教师拟定毕业论文题目,供学生选题。请指导教师于11月4日前将拟定题目报送系主任,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发给系主任张永亮,统计学专业发给系主任向波。

2.确定指导教师(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学生可从学院公布论文题目中选择,也可自主拟定论文题目,严格执行一人一题,确定指导教师。若毕业论文选题紧密对接社会生产实践、基础教育领域,须实行“双导师制”;助教职称教师指导学生必须配备双导师。双导师组由校内教师与具备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行业企业专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共同组成,由系主任统筹安排校外指导教师。

各班学习委员需在11月11日前汇总本班学生毕业论文选题信息,将电子版统计表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朱云飞。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名额执行限额要求。助教、讲师单独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副教授、教授单独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换。

3.确定论文题目(2026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20日)

指导教师与学生充分沟通研讨,共同商定毕业论文题目。各系组织内部研讨,完成题目初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复审,严格把控选题质量,经院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指导教师需向学生明确论文写作规范、相关注意事项,指导学生开展文献资料检索,明晰写作方向,学生同步启动资料搜集与前期准备工作。

二、论文开题阶段(2026年11月21日至2027年1月13日)

1.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2026年12月15日前,指导教师填写《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数学与统计学院)》(附件2),向学生正式下达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任务。

2.完成开题报告及开题答辩:2027年1月13日前,学生与指导老师协商确定论文写作提纲,填写《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数学与统计学院)》(附件3),参加开题答辩;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系主任完成审核。

三、论文写作阶段(2027年1月14日至2027年4月30日)

1.提交论文初稿:2027年1月14日至2027年3月15日,学生开展论文撰写工作,2027年3月15日前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审阅后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学生依据意见完成论文修改。

2.开展中期检查:2027年4月7日前,指导教师组织开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组织学生中期答辩,学生同步提交《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3.提交论文定稿: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查重电子版;各指导教师汇总所带学生论文查重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教学秘书朱云飞。由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论文重复率检测。

四、论文答辩阶段(2027年5月10日至2027年6月11日)

1.论文评阅:2027年5月10日前,论文检测合格的学生,完整提交全套答辩材料,包含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申请表、论文定稿、查重报告、经指导教师修改的论文初稿与二稿。指导教师完成论文最终审核,给出成绩及详细评语;评阅教师独立完成评阅,给出评阅成绩与书面评阅意见。

2.首次论文答辩:2027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23日,学院统一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小组签署评定意见,确定答辩成绩。

3.二次论文答辩:2027年5月28日至2027年6月11日,首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经系内复审合格,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答辩。

五、论文资料归档阶段(2027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23日)

2027年6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汇总,各系主任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报告,整理相关文档,编制完成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汇编。

六、相关注意事项

1.全体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撰写学生必须使用学院最新模板,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和撰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申请表以及毕业论文。

2.所有工作环节严格落实《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相关规定,严守论文质量。

3.论文题目应当贴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保证课题合理工作量和难易度。

4.鼓励依托教师科研课题、创新创业项目、社会调研、专业实习等开展选题;选题应当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社会现实、经济发展、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题目应占题目总量的50%以上,全面反映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师范类专业学生选做学科教学论方面的课题。

5.学生选题一般为一人一题,保持较高的更新率,避免和往届毕业论文选题重复。

6.实行双导师制的毕业论文,两位指导教师均须签字。签字排序:校外指导教师排在第一位,校内指导教师排在第二位。助教作为指导教师时,职称不能填写“研究生”,应填写“助教”。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10月29日